廉政建设
所属各党支部、各单位:
为加强全所党风廉政建设,深入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进一步落实“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再责,依靠群众支持和参与”的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进一步增强各单位负责人和党支部书记作为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意识,同时使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内容更加具体,便于检查,结合我所实际,制订《安徽省地质实验研究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以下简称《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并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责任书签订程序
签订程序共分三个层次:一是所党委书记与所长互签《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二是纪委书记向党委书记承诺签订、副所长向所长承诺签订;三是党支部书记向党委书记承诺签订、各部门负责人向分管领导承诺签订。
二、具体要求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是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保证改革、发展和稳定的重要措施,责任人要按照责任书要求,切实负起领导责任。
(二)明确责任,抓好落实。纪委组织实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签订及监督考核工作,各主体单位配合。
三、其他
(一)纪委按照时间节点对各主体单位进行检查,各支部为组织学习与召开分析会的主体单位。
(二)领导干部下基层实行登记制度,由办公室负责登记。
(三)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纠正,及早整改,检查不过关的单位或有问题查证核实的单位取消单位年底各项评先评优资格。
(四)《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一式两份,个人和所纪委各保留一份,于
附件:《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
中共安徽省地质实验研究所委员会
附件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
为加强我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根据局、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部署,特制订本责任书:
1、认真学习并深刻领会十八大、十八届一中、二中全会、习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及中纪委一次、二次全会精神,认真完成所党委、所纪委布置的各项学习任务,每季度不少于一次;
2、严格执行政治纪律,自觉维护党的统一;
3、自觉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三十条规定”,持之以恒抵制“四风”,做廉政勤政的表率。
4、带头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班子成员每月下基层不得少于3天;
5、工作中不以权谋私、不徇私枉法,在民主推荐、民主测评、组织考核工作中不搞拉票等非组织活动;
6、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不搞一言堂;
7、不套取截留资金设立小金库,不搞资金体外运作;
8、加强对分管范围内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领导,每季度开展一次党风廉政建设状况分析会,遇有重大问题及时向所党委报告。
9、建立和完善职责部门的内外监督制约机制,规范办事程序,公开办事结果。
10、加强对党员干部执行各项廉政制度的日常监督,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谈话告诫,限期改正;发现违纪违法问题,及时报告,并支持纪检监察机关进行查处。
所 长 党委书记
(签字): (签字):
党委书记 所 长
(签字): (签字):
分管领导 部门负责人
(签字): (签字):
党委书记 党支部书记
(签字): (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