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管理

关于印发《安徽省地质实验研究所接待工作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浏览次数:4209   发布时间:2014年06月11日 00:18:42      

地实〔201432 

所属各单位:

《安徽省地质实验研究所接待工作管理暂行办法》已经2014514日所长办公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安徽省地质实验研究所

2014515


安徽省地质实验研究所接待工作管理暂行办法

 

为有效控制招待费支出,规范招待费开支行为,根据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所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

对外树立本所形象,联络友谊,拓展业务渠道,寻求合作,不断扩大影响,发展壮大本所的经济实力,提高全体职工生活质量。

热情周到,提倡节约,统一管理,分工负责,对口接待。

二、接待范围及分工

(一)公务接待:来所检查指导工作的上级领导和各地相关管理部门领导、来访的省内外兄弟单位领导、其他重要客人,接待工作经所长同意,由办公室统一安排,相关职能科室参与。

(二)业务接待:各创值单位和科室对口接待相关来宾,需宴请时,经分管所领导批准后可自行安排或委托办公室安排,对口创值单位和科室负责承办。

(三)以所名义召开的会议,接待工作由办公室负责承办,安全保卫科配合;以科室、创值单位和项目组名义召开的会议,接待工作由主持召开会议的科室、创值单位和项目组负责承办,办公室、安全保卫科配合。

会议接待工作应事先拟定计划,接待单位应该和办公室、安全保卫科密切配合,住宿、餐饮、车辆和票务应提前收集信息,做出安排。

(四)所办公室为接待工作的协调管理部门,每年应向职工代表大会报告接待工作。

三、严格控制接待开支标准,来宾食宿费用原则上自理,必要时以工作餐为主,须宴请时公务接待需经所长批准,业务接待经分管所领导批准。公务接待严格限制陪餐人数,节约开支。

四、接待开支标准

根据2007年国务院第512号令公布的《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的规定,招待费开支不得超过营业收入的千分之五,可在管理费中列支。具体开支标准是:

(一)所有公务接待,其接待标准为每人(含陪餐人员)不超过100元(不含酒水)。

(二)所有业务接待,接待标准由对口接待的创值单位和科室报经分管所领导批准后实施。

(三)来所进行一般业务或政务活动人员,实行工作餐制,中餐安排在单位食堂,晚餐和周日中餐标准为每人(含陪餐人员)不超过50元。

五、就餐地点

接待定点酒店由办公室负责签订有关协议确认。

公务接待就餐实行定点制,就餐一般安排在单位定点酒店,特殊情况需要安排在非定点酒店就餐的,须提前报经所长批准。

业务接待就餐地点由对口接待的创值单位和科室征求被接待单位意见确定后报分管领导。

六、接待管理

(一)公务接待中,原则上中餐不饮酒。

(二)控制陪餐人数。来宾人数不超过十人的,陪餐人数不超过三人;来宾人数超过十人的,陪餐人数不超过30%

(三)公务接待用酒(原则上只提供本省产中档酒)一律在办公室领取,业务接待用酒原则上在办公室领取。办公室须做好登记工作,做到帐物相符。

(四)业务接待的费用列入结算成本;职能管理部门接待费用应从严掌握,减少非营业性支出,发生的费用列入行政开支;涉及多个部门受益的费用开支分帐处之。

(五)办公室负责统计接待费开支情况。业务接待费用总额超出营业收入比例的创值单位,财务科对其超出部分加收100%的管理费。

七、本办法由办公室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