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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各党支部:
2010年我所认真学习十七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努力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三个文明”建设取得优异成果,各项事业发展很快,全面完成各项任务。为了更好地贯彻落实十七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加强党的建设,认真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充分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促进我所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实现“实验立所、富民强所、和谐兴所”的发展目标,所党委决定开展2010年度评选“先进党支部、优秀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活动。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党支部要在认真学习十七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的基础上,全面总结2010年度工作,对照评选条件,认真开展评选工作。
二、评选名额:在全所范围内评选先进党支部2个,优秀党员7名,优秀党务工作者2名。
三、评选条件:
(一)、先进党支部条件
1、认真组织党员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深入贯彻落实十七届四中、五中精神和科学发展观,坚决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2、党支部成员作风正派,廉洁奉公,坚持民主集中制,发挥整体功能,团结协作,战斗力强,无违纪违规现象。
3、组织制度健全,积极组织党员参加所党委开展的各类活动,完成上级党委交办的各项任务,做到每季度自主开展一次活动。按时收缴党费。
4、在工作、生产经营活动中,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发挥较好,带领党员、职工为本单位、本部门各项任务的完成做出显著贡献。
5、充分发挥党支部思想政治工作的优势,认真做好思想教育工作,单位内部职工思想稳定,团结互助,遵纪守法,和谐相处。
(二)、优秀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条件
1、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贯彻落实十七届四中、五中精神和科学发展观,坚决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和党中央保持一致。
2、自觉遵守党纪国法。理想信念坚定,党性原则强,作风正派,清正廉洁,勇于同各种不正之风和腐败迷信现象作斗争。
3、组织观念强,自觉参加党的组织活动,积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按时缴纳党费,严格按照党员标准要求自己,很好地完成党组织交办的各项任务。
4、在生产经营管理工作和改革发展工作中,创先争优,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积极参加社会公益活动,团结同志,在本职岗位勤奋工作,开拓创新,成绩优异,得到本单位职工公认,有较高的威信。
5、优秀党务工作者除具有以上条件外,还应具有强烈的政治责任感和乐于奉献的精神,热爱党务工作,务实创新,在加强党的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方面取得显著成绩。
四、各党支部要高度重视年度总结和认真组织评选推荐工作,把评选工作与民主评议党员和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结合起来,进一步促进我所党建工作取得新进展,并于
特此通知。
党 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