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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凤台县福利化工厂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公示
浏览次数:1697   发布时间:2023年07月11日 15:58:00   作者:吴洁    

原凤台县福利化工厂地块位于凤台县丁集镇张巷村,占地面积 1723.5m2 。该地块历史上为小型化工厂,生产产品为苯基氯硅烷。调查地块用地性质属于第二类用地。根据《关于开展疑似污染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的通知》(淮环委办〔2022〕62 号),本地块为淮南市疑似污染地块,要求疑似污染地块的污染责任人或土地使用权人应尽快组织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并依据调查结果实施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

根据资料收集、人员访谈和现场踏勘,综合考虑地块区域环境因素,在场地内共布置了 4 个钻孔土壤点位(包含 2 个水土共点),1 个表层土壤点位,1 个地下水监测点位;本次调查送检土壤样品共计 13 个(不含 2 个密码样),地下水样品 3 个(不含 1 个密码样)。土壤检测因子为《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中常规 45 项、石油烃和 pH。地下水送检指标和土壤送检指标保持一致,为常规 45 项、石油烃和 pH。调查结果表明,土壤 pH 值无酸化和碱化,土壤样品中重金属除六价铬外均有检出,VOC 和 SVOC 未检出,石油烃有检出,所有检出含量均低于《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中第二类用地筛选值。地下水 pH 无酸化和碱化,地下水中重金属除六价铬外均有检出,石油烃有检出;所有检出指标均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中Ⅲ类标准值;挥发性有机物、半挥发性有机物均未检出,满足当前规划需求,无需进行下一步详细调查和风险评估工作。

现将《原凤台县福利化工厂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进行信息公示,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项目概况

报告名称:原凤台县福利化工厂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

项目位置:淮南市凤台县丁集镇张巷村,占地面积约1723.5m2

目前北侧为乡村道路,南侧和东侧为农田,西侧为张巷村医务室、 张巷社区活动中心,西北侧为丁集镇张巷小学。

场地责任单位:淮南市凤台县生态环境分局 

地块历史及现状:1994年前为张巷村集体用地,部分为原村委会办公用房,部分为农田,用于种植小麦等农作物;1994~2013年为原凤台县福利化工厂,其生产产品为苯基氯硅烷,生产规模为:一苯基三氯硅烷50吨/年,二苯基二氯硅烷20吨/年;2013年福利化工厂关停,地块至今为闲置状态,场地平整,有水泥硬化。该地块拟按照《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第类用地类型使用

、调查结论

根据资料收集、现场踏勘和人员访谈等信息,本调查地块存在可能的污染源,综合考虑地块区域环境因素,本次调查在场地内共布置了 4 个钻孔土壤点位,1个表层土壤点位;本次调查送检土壤样品共计 13 个(不含 2 个密码样),地下水样品 3 个(不含 1 个密码样)。土壤检测因子为《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 (GB36600-2018)中常规 45 项、石油烃、pH。地下水送检指标和土壤送检指标保持一致,为常规 45 项、石油烃、pH。

(一)土壤样品

1.土壤 pH 值无酸化和碱化,土壤样品中重金属除六价铬外均有检出,各检出指标浓度值均低于《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中第二类用地筛选值。

2.送检的土壤样品中 VOCs 和 SVOCs 均未检出,符合《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中第二类用地筛选值。

3.特征污染物中石油烃有检出,浓度范围值在 9~22mg/kg,低于《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中第二类用地筛选值。

(二)地下水样品

1.地下水 pH 无酸化和碱化,地下水中重金属除六价铬外均有检出,所有检出指标均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中Ⅲ类标准限值。

2.地下水样品中 VOCs 和 SVOCs 均未检出。

3.石油烃有检出,浓度范围值在 0.20~0.06mg/L,满足《上海市建设用地地下水污染风险管控筛选值补充指标》中的第一类用地筛选值。根据初步调查结果,该地块土壤监测指标检出浓度均低于《土壤环境质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中第二类用地筛选值,满足第二类用地要求;该地块地下水监测井指标检出浓度均未超过《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Ⅲ类水标准和《上海市建设用地地下水污染风险管控筛选值补充指标》中的第一类用地筛选值。

因此,该地块为非污染地块,符合当前用地规划,无需开展下一阶段的土壤污染详细调查。

三、公共咨询途径

本项目公示采用网上公示的形式,公众可通过向我单位发送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索取补充信息、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详细调查报告简本或发表对本报告的意见和看法。具体联系方式如下:

单位名称:安徽省地质实验研究所(国土资源部合肥矿产资源监督检测中心)

联系方式:葛工 13739261650

以上公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由场地责任单位、调查编制单位负责。


安徽省地质实验研究所        

(国土资源部合肥矿产资源监督检测中心)

2023年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