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庄子大道东纬四路南蒙城县开发区住房租赁一期建设项目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公示
浏览次数:1120   发布时间:2023年09月11日 09:29:49   作者:张潼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和安徽省生态环境厅、安徽省自然资源厅下发的《关于强化用途变更的建设用地联动监管的通知》,对用途变更为两公一住用地的地块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或土壤污染修复(含风险管控)效果评估并明确土壤环境质量达到规划用地土壤环境质量。

蒙城县开发区住房租赁一期建设项目地块为用途变更为一住两公的地块,按照相关法规和文件要求,需要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20236月,安徽省地质实验研究所接受蒙城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委托,对调查地块开展污染状况调查工作。现将《庄子大道东纬四路南蒙城县开发区住房租赁一期建设项目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进行信息公示,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1. 地块概况

调查地块位于蒙城县开发区庄子大道东侧,纬西路南侧。占地面积为42227.65m²,约为63.34亩。通过资料收集、人员访谈、现场踏勘可知,该地块历史上主要为农用地。目前本地块规划为蒙城县开发区住房租赁一期,并已开工建设,地块用地类型为居住用地,属于建设用地中的第一类用地。

2. 主要结论

通过第一阶段的资料收集、现场踏勘、人员访谈及现场快速检测结果,确认调查地块不属于污染地块,符合用地要求,无需开展土壤污染状况第二阶段调查,本次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活动结束。

3. 公共咨询途径

本项目公示采用网上公示的形式,公众可通过向我单位发送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索取补充信息、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详细调查报告简本或发表对本报告的意见和看法。具体联系方式如下:

单位名称:安徽省地质实验研究所(国土资源部合肥矿产资源监督检测中心)

联系方式:葛工0551-62689593

以上公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由场地责任单位、调查编制单位负责。



安徽省地质实验研究所        

(国土资源部合肥矿产资源监督检测中心)

2023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