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讯中心

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举办第十六次集体学习
浏览次数:1080   发布时间:2023年12月30日 00:00:00   作者:李磊   来源:OA发布  

 

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举办第十次集体学习

 

12月29日下午,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举办第十六次集体学习。所党委书记吴群辉主持学习会,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参加会议。

学习会以“弘扬宪法精神,以法治思维助力高质量发展”为主题,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部分章节,传达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第十个国家宪法日之际作出的重要指示精神,跟进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精神,研读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规定》,会议还结合本次学习主题安排了个人自学。

会议强调,奉法者强则国强,新征程上,党员干部要带头做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坚定信仰者、积极传播者、模范实践者,通过不断提升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水平,为全所各项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保障。一要做尊崇法治、敬畏法律的模范。要深学细悟习近平法治思想,准确把握其蕴含的科学内涵和实践要求,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要带头尊重法律权威,摒弃侥幸心理,切实把法纪铭记于心,让法纪观念在头脑中扎根。二要做学习法律、掌握法律的模范。要深入系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论坚持全面依法治国》等重要著作,学习党内法规、国家法律,坚持学原著读原文悟原理。三要做遵纪守法、捍卫法治的模范。要把法规制度当作行为准则,无论是抓改革、促发展,还是提建议、作决策,都应时时处处与法规制度严格对标对表。要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监督,习惯于在“聚光灯”下行使权力、在“放大镜”下开展工作,不断规范自身言行、改进工作方式,真正做到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四要做厉行法治、依法办事的模范。要把学习成果转化为依法决策、依法办事的自觉行动。要注重以上率下抓落实,督促分管部门和干部职工严格依法办事,持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的能力,以法治思维助力高质量发展。

所属各党支部书记、团委书记参加会议。(党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