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讯中心

《无为市襄安镇百子村洪庄安置点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公示
浏览次数:90   发布时间:2025年07月03日 17:52:00   作者:张潼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201911日)第五十九条“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为加强对用途变更为“一住两公”地块的监管力度,2021年以来安徽省生态环境厅下发了《关于强化污染地块联动监管坚决防止违规开发利用的通知》(皖环函〔2021329 号)、《关于强化用途变更的建设用地联动监管的通知》(皖环函〔20211010 号)等文件,确保对用途变更为“一住两公”用地的地块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或土壤污染修复(含风险管控)效果评估并明确土壤环境质量达到规划用地土壤环境质量。

一、项目概况

报告名称:《无为市襄安镇百子村洪庄安置点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

无为市襄安镇百子村洪庄安置点地块位于安徽省芜湖无为市百子村,中心经纬度为 E117.781404°N31.218748°;用地面积 1212.2m2 ,为农用地,该地块拟变更为二类居住用地(0701),属于建设用地中第一类用地,本报告中按《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第一类用地评价。

二、调查结论

通过第一阶段资料收集、现场踏勘及人员访谈,确认了本次调查地块现状和历史上未曾作为工业生产企业用地,无工业固废储存、地下储罐、地下输送管道。根据现场快筛结果可知,本次调查地块土壤快筛值未超过《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和《深圳市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和管制值(试行)》(DB4403/T67-2020)规定的第一类用地筛选值要求,综合以上,可以在第一阶段得出该地块不属于污染地块的结论,无需进行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本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活动结束。

三、公共咨询途径

本项目公示采用网上公示的形式,公众可通过向我单位发送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索取补充信息、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简本或发表对本报告的意见和看法。具体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方式:葛工 0551-626895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