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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规范工程质量检测工作,保障检测报告的真实性与权威性,维护相关单位合法权益,现就我所工程质量检测报告启用防伪二维码及其有效性认定事宜,郑重声明如下:
自2025年7月1日起,凡经我所审核签发的工程质量检测报告,封面均统一印制有唯一对应的防伪二维码。
相关单位及个人可通过扫描报告封面的防伪二维码,调取电子版报告,核验电子版与纸质版报告的内容一致性,完成报告真伪验证。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该工程质量检测报告视为无效,不具备相应证明效力:
1.报告封面未印制防伪二维码的;
2.纸质报告全文内容与扫描二维码调取的电子版报告信息不一致的。
请各相关单位在接收、使用检测报告时,仔细核验甄别,切实防范虚假报告风险。
本声明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特此声明。
安徽省地质实验研究所
(国土资源部合肥矿产资源监督检测中心)
2026年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