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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贯彻落实厉行节约八项要求的实施办法
浏览次数:8357   发布时间:2010年10月12日 22:42:11     来源:党办  

地实党[2009]13号

所属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关于厉行节约的有关文件精神和局纪委的工作部署,确保厉行节约八项要求落到实处,结合我所实际,特制定以下具体实施办法。 
     一、加大学习贯彻力度
     党委把中央和省委关于厉行节约的有关文件精神列入党委中心组学习的内容,并结合实际,提出具体落实措施和工作方案。所各级领导干部要认真学习领会中央和省委关于开展厉行节约的精神,从讲大局、讲党性、讲纪律的高度,充分认识厉行节约、反对奢侈浪费和坚决制止公款出国(境)旅游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强化厉行节约意识,增强制止公款出国(境)旅游的自觉性。 
     党委将贯彻落实厉行节约八项要求情况作为今年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的重要内容,所级党员领导干部要逐条对照检查。检查情况要在一定范围内通报,接受干部职工监督。
     党委将把贯彻厉行节约工作情况作为今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任务分解和检查考核的重要内容,及时了解和掌握工作进展情况,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保证有关规定真正落到实处。
     二、进一步明确工作责任
     中央关于厉行节约的八项要求具体、明确,关键是要抓好落实。我所各级领导干部对厉行节约八项要求,必须做到令行禁止、自觉遵守。有关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采取更加有力措施,认真抓好落实。
    (一)、严禁以各种名义用公款出国(境)旅游。严格执行中央、省、局有关规定,严禁以各种名义自行组织职工公款出国(境)旅游,严禁擅自参加各种社团、中介机构组织的国内外考察活动,坚决制止一般性考察和没有实质内容的培训、研讨、招商、参展等活动,不得报销持因私护照出国(境)费用。凡因执行公务出国(境)的工作人员,按规定经所办公会议研究后向局申报,经局批准后,纳入年度外事计划,由局办公室统一办理因公出国(境)有关手续。要坚持确实有利于经济发展原则,从严掌握领导干部因公出国(境)任务安排。公款出国(境)支出要在近3年平均数基础上压缩30%。责任部门:办公室
     (二)严格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要严格执行公务用车编制管理规定和配备使用标准,所对公务用车严格实行编制管理、购置批准、费用核准和按标准配备原则。今年起要从严控制公务用车使用,行政科要加强单车使用成本核算,切实降低公务用车费用支出。车辆购置及运行费用支出要在近3年平均数基础上降低15%。责任部门:行政科、财务科
     (三)严格控制公务接待费用支出。国内公务接待用餐严格按标准实行工作餐,不得组织到营业性娱乐、健身场所活动,不得安排旅游项目。严格执行局属各单位之间不得相互宴请的规定。2009年公务接待费用支出要在2008年基础上削减10%。责任部门:办公室、财务科
     (四)严禁领导干部在参加会议、学习、培训等期间用公款相互宴请和以同乡会、校友会、战友会等各种联谊活动名义用公款请客送礼。责任部门:纪委、党委办公室、监审室
     (五)严格控制各种庆典、仪式、会议等活动。经批准举办的庆典、仪式,要从严控制规模和经费支出。必须召开的会议要严格控制会议的数量、会期和参加人员,能合并召开的会议要合并召开。以上活动均不得发放礼品、贵重纪念品及与会议无关的其他物品,不准组织高消费娱乐活动和游览观光。责任部门:办公室、财务科、党委办公室
     (六)严格控制办公楼建设。2010年底前暂停新建办公楼。办公楼装修要坚持简朴庄重,美观大方、经济实用的原则,尽量降低装修成本。责任部门:办公室、行政科  
     (七)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认真落实中央提出的有关费用实行零增长的要求,严格预算支出管理,降低机关运行成本;2009年机关节电、节油、节水指标要在2008年基础上降低5%;大力压缩会议、文件、通信等方面的费用支出。
责任部门:办公室、行政科
     (八)深入开展治理“小金库”工作;严禁所机关以任何名义向基层单位转嫁、摊派和报销费用。责任部门:财务科、监审室
     三、量化经费缩减指标
     按照局通知要求,今年要将经费压缩指标落到实处。所将对2006年至2008年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车辆购置及运行费用支出情况,2008年公务接待、一般性费用支出及用电,用油、用水等情况进行一次摸底。在掌握底数的基础上,提出各项经费支出压缩、降低、削减的具体指标,进行公示。办公室、财务科、行政科按照本实施办法做好以上费用日常支出的建帐工作,切实将经费压缩指标落到实处。
     四、健全完善制度
     我所要按照局通知要求,进一步健全完善有关规章制度及配套措施,严格财务预算,重新审核2009年度财务预算,对不符合政策规定控制指标的预算,按程序予以调整。要根据中央和省委的有关规定,建立健全审批备案制度。对因公出国(境)计划、公务用车配备使用、建设和装修办公楼等楼堂馆所等事项要经集体讨论,报请省局审批同意后再实施。
     五、加大监督和查处力度
     所纪检监察机构要协调有关部门开展专项监督检查,特别对中央要求压缩、降低、削减的经费情况要逐项跟踪检查,发现问题坚决纠正;对违反规定的,要严肃对有关领导和责任人进行问责,典型案件要予以通报。今年第四季度,所纪委将对贯彻落实厉行节约八项要求情况进行检查。
     希望全所职工积极参与监督,举报电话:2884119
     举报信箱设在实验楼一楼门厅
&nbsnbsp;    同时可以向局纪委举报,局举报电话: 4669024;
     局举报信箱设在办公楼一楼大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