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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我所申报2011-2013年度省直文明单位的公示
浏览次数:3355   发布时间:2013年08月12日 20:34:31     来源:党办  

    根据安徽省直机关文明委的有关通知,现将我所申请安徽省直机关2011—2013年度文明单位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我所多年来坚持文明单位创建工作,从1994年起获合肥市、地矿部、省地矿局文明单位称号,2000年起连续多年获省直机关文明单位称号。本次申请2011-2013年度省直机关文明单位。
    二、根据省直文明单位考评实施细则要求,我所文明委对三年来文明创建工作进行自查考核和局“两个文明”建设检查组每年进行逐条打分考核,认为我所:
    (一)、工作指导思想明确,党政领导班子工作扎实: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坚持以科学理论指导,发扬优良传统,建立和完善各类规章制度,密切联系群众,以人为本,为职工办实事、办好事、解难题,促进“三个文明”建设健康发展。
    (二)、思想道德建设不断加强,文明创建工作继续深化:制订《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实施意见和考核细则》,加强对文明创建工作的领导、检查、督促和考核,深入开展各类文明创建活动,提高职工综合素质,增进单位凝聚力,促进和谐地勘的建设。
    (三)、坚持抓好宣传思想工作,为改革发展保驾护航:坚持党政齐抓共管,全方位做好思想政治工作;抓好地矿文化建设,做好宣传工作;开展各类主题教育活动,提高干部职工思想觉悟;深入基层了解情况,有针对性解决问题;建立群团联系制度和困难职工档案,有目的地开展活动。
    (四)、党风廉政建设常抓不懈,反腐倡廉建设不断深入:建立党风廉政责任制和防范风险机制,进行检查督促考核;组织各类学习教育活动,提高领导干部廉政意识;建立完善各类规章制度,从源头上预防腐败。
    (五)、党建工作稳步推进,贯彻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发挥基层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六)、工作生活环境不断加大投入,两个大院生活工作环境良好。
    (七)、发挥群团组织作用,共建和谐单位:支持工会职代会参政议政民主管理民主决策,行使主人翁权利;指导团员青年岗位成长,开展有益身心健康的活动;支持女职工开展维护自身权益、促进健康成长的各类活动,激发职工的积极性、创造性和凝集力,为创建和谐文明单位打下坚实基础。
    (八)、连续三年完成局下达的经济指标,职工收入每年以15%的幅度??长,“三个文明”建设取得丰硕成果。符合申报条件。
    公告时间:2013年8月12日—8月16日
    特此公告。
    如有不同意见,可以向省直机关文明委办公室反映。
    电话: 62606634   62608623   地址 : 省委北楼五楼东侧

安徽省地质实验研究所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
2013年8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