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群工作
各党支部:
根据《关于做好全局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学习教育、听取意见环节工作的通知》(皖地群组发〔2013〕4号)文件精神要求,在学习教育、听取意见过程中,各单位要全面开展公开承诺活动,重点是领导班子成员,对照工作岗位职责,围绕为民务实清廉、坚决反对“四风”进行公开承诺。普通党员可根据实际作出公开承诺。在为民方面,围绕强化宗旨意识、维护群众利益、解决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进行承诺;在务实方面,围绕坚持求真务实、防止形式主义,改进学风会风文风进行承诺;在清廉方面,围绕带头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等进行承诺。
请各支部根据通知要求,做好支部党员承诺工作,统一收集各支部党员的公开承诺书,于下周一(8月19日)下午下班前交至党委办公室。
所党委办公室
2013年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