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政建设

关于认真学习贯彻中纪委关于设立和使用“小金库”违纪行为适用党纪处分《若干问题解释》的通知
浏览次数:5629   发布时间:2010年10月13日 00:17:39     来源:党办  

地纪〔2009〕7号

局属各单位党委、局机关党委、投资公司党总支:

     近日,新华社全文播发了中纪委对设立“小金库”和使用“小金库”款项违纪行为适用《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若干问题解释(以下简称“解释”)。为认真做好学习贯彻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坚决清除腐败毒瘤。“小金库”的存在,不仅导致会计信息失真,扰乱市场经济秩序,造成国家财政收入和国有资产的流失,削弱政府宏观调控能力,影响经济平稳较快发展,而且诱发和滋生一系列腐败问题,严重败坏党风政风和社会风气,是妨碍经济健康发展、影响社会和谐稳定、危害党和国家各项事业发展的毒瘤,必须坚决清除。集中开展“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是党中央、国务院为规范财政秩序,严肃财经纪律,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推进反腐倡廉建设而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各级党组织必须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精神上,扎实有效地做好本单位、本部门专项治理工作,确保中央提出的治理目标的实现。

     二、学好《解释》,全面把握政策规定。《解释》以《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为依据,结合“小金库”治理工作实际,主要规定了以下内容:一是界定了“小金库”的涵义;二是明确了设立“小金库”和使用“小金库”款项吃喝玩乐、挥霍浪费,新建、改建、扩建、装修办公楼或者培训中心,滥发奖金福利,报销应由个人负担的费用,私分国有资产等行为的处分依据;三是区分不同情况界定了从重处分,免予、减轻或者从轻处分的相关政策界限;四是针对顶风违纪行为,规定对有关责任人员,按照组织程序先予免职,再依据《解释》追究纪律责任。《解释》全文和有关党纪处分依据,局纪委已在局网站《廉政建设》栏目转载,请各级党组织及时组织有关工作人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学习,使其增强纪律意识,知晓政策规定,做到令行禁止。

     三、强化监督,确保《解释》贯彻落实。局、队纪检监察部门要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要求,积极协助党委做好《解释》贯彻情况的监督检查。一要以贯彻《解释》为契机,进一步加大“小金库”治理工作力度,以严明的纪律确保治理工作取得实效;二要认真做好信访举报工作,对职工群众举报的“小金库”问题,要逐一梳理,及时核查,反馈结果;三要严格依据《解释》的规定,严肃处理“小金库”违纪行为,切实维护财经纪律和中央有关方针政策的权威性和严肃性。

     有关学习贯彻情况,请各单位于2009年10月20日前报局纪委。

                                                                                                      2009年9月8日